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定西三联聚能供热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定定西市城区D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定区南川市政公司料厂院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4o37′38.37″,北纬35o33′26.32″,总占地面积12400m2。本项目建成后设计安装3台3台58MW的高效煤粉锅炉,总装机容量达到174MW,供热面积达到305万m2。新建锅炉房、风机房、除尘器、烟囱、煤粉储罐、灰塔、脱硫塔等建(构)筑物。另外,还将建设办公等辅助设施,本工程总投资为14612.51万元,其中工程环保投资为2248.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389%。本工程可以大大提高煤的利用率,提高锅炉效率,节省能源,不仅替代供热范围内40座小锅炉,且本次改造工程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S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法脱硫除尘设备的除尘脱硫设施后,完全可以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大地减小了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及治理效果概述
(1)废气
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SO2、颗粒物及氮氧化物,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SCR综合脱硝技术,最终使除尘效率99.8%以上,脱硫效率85%以上,脱硝可达到80%左右。经过处理后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煤粉塔和灰塔的排气筒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该部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可用于除渣用水和脱硫用水,厂区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热源厂的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的引风机、鼓风机、循环水泵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5~110dB(A)左右。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特别是工作场所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热源厂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渣和生活垃圾,其中灰渣可作为建材材料综合利用,由于脱硫渣单独作为建材材料具有强度不高缺点,但可以作为建材添加剂使用,具有改良建材品质的特性,本工程产生的脱硫渣为总灰渣的3%,可以做为建材添加剂综合利用。热源厂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运至定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定西市城区D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二期项目实施后,随着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的完善,其废气中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也随之减少,更有利于改善定西市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在确保各项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条件下,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期限:自公示日起10日内。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及联系人
项目负责单位:定西三联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禾
联系电话:13893107555
(2)评价单位及联系人
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天庆大道588号1102室
联系人:赵峰
联系电话:0931-8682875
(3)环保监管单位及联系人
环保监管单位:定西市环保局
联系人:张春芳联系电话:18919320691
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反映。截止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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