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2013-03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调整事宜的工作实施方案》,定西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了2013-03号国有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论证会。现将2013-03号国有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一、论证意见
(一)2013-03号国有建设用地东至东河、西至中华路、南至绿化用地、北至永定路,用地为南北狭长地块。安定区政府提出建设正龙路(中华路-交通路段)对完善城市道路网建设,方便地块周边人群使用和出行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认为,规划方案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符合《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和保证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参会专家一致同意调整2013-03号国有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容积率由原审批的3.6调整到4.88。
(二)进一步明确用地面积的变化情况,准确核算变化后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三)总平面图中标注河提治导线的具体位置和新建建筑物的退距。
(四)优化沿街建筑的景观效果,完善幼儿园的出入口和活动场地的设计。
(五)补充正龙路与中华路交叉口的效果图。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如蔬菜直销店、公厕、停车场和换热站等。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定西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地址:定西市新城区行政中心综合办公楼1504室
邮政编码:743000
联系人:朱利军
联系电话:0932-8323657
公示期5天,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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