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西市人民政府批准,定西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AD2015-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具体工作委托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宗地位置供地条件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编号起始价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AD2015-16位于安定区民主路与中华路交汇处南侧(原安定区农机局办公用地)结合现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进行资产处置,不开发改造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住宅用地70年150万元07137100134.9万元6200315BB0409
备注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1、宗地总面积415.1㎡,其中出让的使用权面积303.42㎡(均为分摊面积);2、该宗地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地面房产按照评估价371.501775万元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此次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为原安定区农机局使用的办公用房,定西市房权证号为安定区字第10509号;3、宗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建筑物现状用途为商服用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结合现状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的资产处置;4、该宗地不具备开发改造条件,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二、地面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AD2015-16号宗地坐落于安定区中华路125号,地上建筑物为一栋6层钢混结构楼房(定西市房权证:安定区字第10509号)。此次拍卖的房产为该建筑物二至六层,建筑面积1448.35平方米,现由安定区农机局使用。
注:上述房产拍卖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凡有未缴清定西市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现场踏勘,于2017年8月8日14:30分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所需表格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6时整。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及出让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出让文件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8月7日
2.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获取方法:网上免费获取。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8日14:30分。
六、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竞买人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和自然人,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七、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
拍卖时间:2017年8月8日15时整
拍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二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西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包曼懿尚福海
联系电话:0932-8261261
18909328891
联系单位:定西市安定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巩淑芳
联系电话:18993201355
拍卖机构: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左先生
联系电话:0931-4818881
1390942301113919085366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及须知
账户名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号:101932000287070
行号:313829000411
1.竞买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竞买标的保证金编号和名称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在报名截止之日,由拍卖机构统计竞买人花名册(加盖拍卖机构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竞买人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竞买保证金的依据。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4.退还保证金时,由拍卖机构提供竞买人花名册(加盖拍卖机构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定西市国土资源局
定西市安定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甘肃怡和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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