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讯(记者后斌杰通讯员吴洋)日前,经国家质检总局公示,“岷县当归”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为了提高“岷县当归”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产品质量,促进岷县当归产业稳定、健康、持续、绿色发展,经岷县政府授权,以岷县中药材生产技术指导站为主体申报的岷县当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认定。
据了解,岷县当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先后于2017年10月21日通过现场评定,2017年11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公示,2018年1月4日正式公告,2018年9月16日颁发了荣誉证书。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指在形成产品的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能够有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升国际市场的整体形象、消费者信心、国际知名度和信誉及产品附加值。
“岷县当归”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顺利通过,为岷县当归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由岷县政府通过界定产品保护范围,有效控制外来产品对岷县当归的冲击,同时保障保护区内产品实现优质优价,为进一步推进“岷县当归”产业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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