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讯(通讯员梅军李映娟)为充分发挥新农合补偿政策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严格控制越级诊疗,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和“能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不到省市级医院治疗”的目标,今年以来,岷县积极实行部分病种新农合分级诊疗政策,确定县级102种、乡级51种分级诊疗病种,实行中西医治疗同病同价。
据介绍,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越级诊疗。患者因分级诊疗疾病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若未达到定额标准,新农合资金按照定额标准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参合患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交纳自付部分费用,结余部分归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若超出定额标准,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资金按照定额标准拨付补偿金,参合患者按照定额标准交纳自付部分费用。
新闻推荐
...
岷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