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临洮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集中审理的两起刑事速裁案件庭审全部结束。整个审理程序共用时15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仅用时7分多钟,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1月11日,临洮县检察院就被告人桑某、张某两起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法官审查认为,该两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两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均无异议,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条件,于是决定启用刑事速裁程序。
两起刑事案件的审结,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庭审中,法庭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等的意见,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伏法服判。宁伟
新闻推荐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临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报临洮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银辉通讯员王亚海陈雷雷陈兴隆)“嘀嘀”——11月14日一大早,一辆面包车驶进临洮县龙门镇...
临洮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临洮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