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讯为维护社会稳定及公共安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反恐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应对恐怖活动能力,临洮县公安局持续加大特种行业及公共场所管控力度。
11月1日,临洮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对临洮某大型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未制定2018年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存在诸多反恐管控“挂空档”的问题,遂对该超市做出当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11月9日,民警对该超市再次检查时,该超市漠视反恐存在的诸多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一直没有整改,民警遂将该超市法人张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张某对其经营的大型超市未建立反恐相关架构、措施、办法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1月6日,临洮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对全县大型宾馆、酒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中发现洮阳镇某某酒店有限公司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等问题,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当日,对该酒店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11月14日,民警对该酒店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核查时发现,该酒店有限公司仍未按规定予以整改。经询问,该酒店主要负责人张某某对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临洮县公安局针对两起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依法对超市处以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超市法人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对酒店有限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分别处10000元、1000元的罚款。
翟红芸郭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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