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讯(通讯员丁永财)日前,临洮县委组织部、临洮县监察委员会与临洮县法院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
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但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为此,临洮法院联合以上两部门发布了敦促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必须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无视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法院将一律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对其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及情节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监察委员会、人社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在干部入党、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等方面进行惩戒。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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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洮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