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讯(通讯员任玉艳)近日,临洮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骗取养老保险涉嫌诈骗一案,临洮县法院审理后,以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案系该院提起公诉的骗领养老保险金第一案。
被告人陈某某的丈夫杨某某系原临洮县某公司退休职工,于2016年12月2日死亡。后陈某某提供虚假证明将杨某某死亡时间申报为2017年4月11日,冒领杨某某6个月养老保险金共计17736元,达到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构成诈骗罪。
养老金是国家给退休人员生活的保障金,其发放有严格的条件和审查程序。被告人陈某某心存侥幸,不仅没有得到钱,还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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