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西讯(通讯员丁永财 记者杜斌)通过临洮县居民举报,临洮县公安局在犯罪嫌疑人田某经营的“两元店”内查获淫秽光碟228张。临洮县法院近日审结此案,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12月6日22时许,临洮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将向他人贩卖淫秽光碟的被告人田某当场抓获,并从其经营的位于临洮县龙门镇塔湾村街道的“两元店”二楼仓库内查获疑似淫秽光碟228张。经鉴定,上述光碟属淫秽物品。为了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临洮县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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