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野)临洮县占滩镇农民孙某怀疑家中被盗系同村村民毛某所为,孙某父亲得知后便大肆传播其盗窃谣言,毛某不堪其辱将孙某父子诉至法庭。11月27日记者获悉,临洮县法院判决孙某父亲向毛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2012年7月的一天,孙某发现家中立柜中的衣服、被子被扔了一地,认为家中进贼,因未丢失财物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发时,孙某看到毛某在其家房后捡石头,便怀疑是其所为,并打电话告诉父亲。同年8月22日,在毛某父亲的丧事上,孙某父亲和他人谈起家中进贼的事,便将自认为毛某是贼的话传播给村民。事情发生后,毛某认为孙某及其父亲侵犯了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2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2.5万元,误工费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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