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尹晓燕本报通讯员李月林彬培
“这次住了40多天院,医药费一共5.4万元,幸亏咱市里扶贫政策好,报销完自己才花了5000多元。 ”4月20日,在禹城市市中街道刘庄村,村民王长芳拿着医药费单据向记者说道。
今年65岁的王长芳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丈夫丁加义曾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双腿骨折丧失劳动能力,她自己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夫妻二人仅靠种地为生。去年底,王长芳又突发脑梗塞,对这个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去年7月,禹城市全面实施扶贫特惠保险,贫困户每人享受一份,看病就医时,可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王长芳这次患病刚好符合报销政策。“经过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后,扶贫特惠保险又报销了6300多元。”对此,王长芳不住称赞,保费不用自己缴,医药费还掏得少。“扶贫特惠保险是去年德州市扶贫办主推的一项扶贫政策,根据部署要求,我们联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统筹省市专项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每人投保了一份。 ”禹城市扶贫办主任孟令贵介绍,这份保险包括三部分,像王长芳报销的是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7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原则上个人累计负担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的10%;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元,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万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每年10元,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
目前,在禹城,扶贫特惠保险共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387户4926人,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全覆盖。为方便贫困群众就医时报销结算,今年4月1日起,将禹城市人民医院和禹城市中医院设为定点医院,开设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窗口,“贫困户看病除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优惠政策外,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总医疗费用的10%,剩余医疗费用除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外,民政医疗救助和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月医疗机构与承保机构结算一次。 ”禹城市扶贫办金融科科长孙小伟介绍说。“此举不仅减轻了贫困群众的就医负担,还能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孟令贵说。截至目前,禹城市共为330人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理赔金33.5万元,发放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和家庭财产保险理赔金共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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