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环宣)9月2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市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件12件。其中,反映大气污染问题3件,固废、大气污染问题2件,大气、水污染问题2件,水、大气、噪声污染问题1件,噪声、油烟污染问题1件,水、固废污染问题1件,水污染问题1件,其他污染问题1件,涉及德城区1件,陵城区1件,禹城市1件,乐陵市2件,宁津县1件,齐河县1件,平原县2件,武城县1件,庆云县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所有交办件均迅速交办相关县市区调查处理。
9月3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市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件8件。其中,反映扬尘、大气、噪声、其他污染问题1件,大气、其他污染问题1件,大气、噪声污染问题1件,油烟、噪声污染问题1件,扬尘污染问题1件,水、大气污染问题1件,其他污染问题2件(其中1件涉两区县),涉及德城区3件,平原县2件,武城县1件,夏津县1件,庆云县1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所有交办件均迅速交办相关县市区调查处理。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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