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环宣)8月29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州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件8件。其中,反映大气、垃圾污染问题1件,水、大气污染问题1件,水、固废污染问题1件,大气、扬尘、其他污染问题1件,水、大气、其他污染问题1件,油烟、噪声污染问题1件,油烟、垃圾、噪声污染问题1件,水污染问题1件,涉及德城区1件,陵城区2件,禹城市1件,乐陵市1件,齐河县1件,夏津县1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所有交办件均迅速交办相关县市区调查处理。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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