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日晚,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夏津大队民警在城区银山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9时许,民警对一名男司机检查时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原来当天周末,男子和妻子带着孩子去饭店吃饭,本来是件挺高兴的事,可是吃饭时夫妻二人议论起孩子的学习成绩来,相互埋怨对方,结果饭也没吃痛快,男子还生气喝了2杯白酒。饭后,一家人起身准备回家,妻子担心丈夫酒后开车不安全,也怕被交警查住,因此给丈夫要车钥匙想代替他开车,谁知丈夫还在生气,坚持自己开车,结果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住。男子非常懊悔,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民警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滕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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