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讯(于清磊)10月24日上午,夏津县法院新盛店法庭庭长孙延晓收到夏津县群众刘某的锦旗。同一天,双庙法庭庭长王德顺也收到了辖区群众乜某的锦旗。
新盛店法庭受理的刘某诉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66岁的原告刘某系夏津县新盛店镇西蔡庄村村民。 2012年1月,被告毕某向原告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据。后毕某给付刘某5000元利息后便外出躲债,刘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夏津县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所提交的借据合法有效,遂判决毕某依法偿还借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
双庙法庭受理的乜某诉裴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乜某于今年7月起诉离婚,因乜某、裴某家庭旧有积怨,诉讼过程中矛盾激化,已无调解可能。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后,考虑到原告腿部有疾行动不便,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原告所在村,并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处理。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新闻推荐
本报讯德商高速公路是聊城市今年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区重点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和沿线镇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攻坚克难,推动了项目建设的快速发展。目前,德商高速公路在东昌府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