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通讯员李斐振)1月10日,南宁交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泥头车、大型货车存在闯限行等违法现象。13日,交警集中约谈3家运输公司,督促企业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日上午10时30分,南宁交警发现多辆泥头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厢竹大道前往同一处工地。经检查,这些泥头车均未按要求办理通行证或未按通行证指定的路线通行。对此,交警依法对上述车辆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3日下午,南宁交警八大队来到南武城市大道永宁村路口,对出城泥头车、大货车、搅拌车等大型车辆进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整治。当天下午4时50分,一辆红色泥头车被拦下接受检查。该车证件无误,但车尾盖灰尘较多,反光标识有损。民警要求驾驶员韦某立即整改,清洗灰尘并重新粘贴反光标识,最后依法对驾驶员处罚150元。
13日,南宁交警特勤大队针对上述“泥头车”违规通行问题,集中约谈了宝通、宝利达、泰汇福3家运输公司和“泥头车”行业协会,督促企业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南宁交警提醒,针对闯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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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闯禁行罚款2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随身携带,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的,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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