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高红岩)5月11日,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把问责作为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严肃问责了一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为进一步强化教育警示作用,现将4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乐陵市黄夹镇人大主席王顺民因分管人员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2014年11月至12月,时任黄夹镇纸坊管区书记苏某某先后4次接受辖区村干部宴请;2015年3月至4月,黄夹镇纸坊管区书记何某某两次接受辖区村干部宴请,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顺民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武城县人社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显禹因工作失职被问责。 2011年12月和2012年8月,武城县人社局5名工作人员违规在辖区企业竞聘职称,并多领取职称工资66952元,造成不良影响。其中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程显禹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参与研究5人违规参加竞聘事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夏津县银城街道淡官屯北村党支部书记徐士君因本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资金、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问题被问责。 2015年,淡官屯北村文书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情况下,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资金7500元;村纪检委员违规将其妻子申请为低保户,2015年第三季度至2018年第一季度共计领取国家低保补贴资金4933元。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上交财政。徐士君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禹城市张庄镇北邢村党支部书记孙富斌等11人因村务公开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8年3月,禹城市纪委在查处村务公开工作中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张庄镇部分村不同程度存在村务不公开、半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等问题。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北邢村党支部书记孙富斌、南邢村党支部书记邢生奎、冯晏村党支部书记张元华受到诫勉谈话;周奎禹村党支部书记尹军、姚张村党支部书记张仁静、董庄村党支部书记胡长华受到通报批评。同时,对北邢村纪检委员邢范贞、南邢村纪检委员邢昌义、冯晏村纪检委员冯在奎、周奎禹村纪检委员尹善元、董庄村纪检委员董发平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4起问题,有的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治不力,有的因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之于宽松软。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真正把问责的“板子”打响,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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