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董莉莉)近日,笔者从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获悉,武城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于7月1日全面启动,参保居民在县医院、中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并即时结算。
据了解,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全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报销比例分三档,且20万元以上的第三档报销比例达65%,起付标准由2014年的1万元提高到1.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至30万元。同时,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医疗救助的,由承办大病保险公司为其出具报销证明,参保人员可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新闻推荐
本报讯 (通讯员 袁鹏 郑杰)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和资金使用透明度。截止6月底,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办理支付业务7721笔,同比增长84.61%,其中财政直接支付5517...
武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