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讯 (张恒武 袁会晶)1月6日,武城县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报案人自称是某家具店的老板王某,他的会计卷钱逃跑了。民警立即赶到家具城了解案发经过。
原来,1年前,家具城雇佣了会计高某,负责管理家具营业款。高某不仅会计专业知识过硬,账目管理得井井有条,而且干活很勤快,深受老板喜欢。干了1年之后,高某向老板提出辞职,准备去南方发展。但正值年下,家具店的生意很是红火,高某更是不可或缺,老板舍不得人才流失。为了阻止高某离职,老板扣发了高某3个月的工资,并且对高某说干不完今年工资就别想要了。本想用这招来留住员工,然而,高某辞职心切,又不想这3个月白干,于是利用做会计的职务便利,从家具营业款中扣除了3000多元作为工资发给自己,然后就不来家具店上班了。
民警与高某取得电话联系,高某觉得很委屈:“我只不过是拿回自己的工钱,他还报警抓我,这是什么道理? ”民警向他解释,他的工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解、仲裁或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判决。高某的这种以职务之便拿营业款冲抵工资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经过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高某答应回家具店上班至年底,老板答应不再扣发工资。至此,一桩有关工资争议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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