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记者马志勇通讯员张晓琳)大火无情,当火灾突如其来的时候,消防栓里的水就是救命稻草,然而却有人为了私利擅自使用消防用水。8月21日,德州消防支队齐河大队接到12345市民热线承办单称,御景城小区住户私自接用消防用水。齐河消防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消防监督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消防监督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和小区物业人员赶到现场,看到该小区住户住在一楼,他私自打开消防栓,接上水带,将里面的自来水接到室外,为自己私自在绿地上开辟出来的一片小菜园浇水。消防监督员立即责令物业对其督促整改,同时提醒小区物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巡逻检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擅自取用消防水,不仅会导致水资源浪费,还会损坏消防设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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