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打击的五大类经济犯罪中,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立案1676起,涉案金额1.1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42名,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立案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缴获假币面值1亿余元。
涉税违法犯罪立案764起,涉案价值84.03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12名。
另外,全力开展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发起全国集群战役34起,侦办部督案件52起。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中,立案3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2名,挽回经济损失2507.29万元。
以“打团伙”为重点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立案100起,破案68起,移诉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8人,挽回经济损失1315.42万元。成功破获公安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督办的济南天桥区自卸货车保险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涉案金额近亿元。
相关案例
齐河聚鑫公司非法吸收存款案
2016年11月9日,齐河县聚鑫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鑫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经查,聚鑫公司在其法定代表人杜某才的授意下,在2013年至2014 年期间,通过宣传彩页、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山东锦绣千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人次,固定利息是月息1.0%、1.2%,融资总额4000余万元。2014年12月,因放贷的钱无法收回,资金链断裂,聚鑫公司停止支付存款人的本金及利息。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杜某才被刑事拘留,12月,被批准执行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抵制高息集资诱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警惕非法贷款、非法融资、非法理财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记者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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