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静 通讯员 姜浩)近日,齐河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内首次推出”未成年人犯罪全程关注制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批捕、公诉、监所以及解除强制措施后的社区矫正环节对未成年人进行关注,一直到其成年,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针对未成年犯罪,检察院专门制定了首办责任制,加强批捕、起诉等相关部门间的衔接配合。此外,“全程关注制度”对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满足罪行较轻、存在过失犯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情节的,检察机关均可不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羁押和防止“二次污染”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审查起诉案件期间,首先要对未成年人的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和解并赔偿相应损失确无羁押必要的,将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此外,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在押情况,及时整改纠正与成年人“混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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