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德州市的第十批信访件共计5件。截至8月30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4件属实,1件不属实。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马庄村南边老电厂以西有一个老板叫蔡某某的存储硫铵,气味很大。打过 12369,没人管,2016年平原县环保局下了通知处罚10万块钱,但是没有落实。德州市 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平原县开发区马庄村南,是一家炉渣贮存场,经营者是王某,蔡某某系炉渣贮存场转租人。
1.关于“存储硫铵,气味很大”问题。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现场发现约10吨固体硫酸铵,用多层塑料布覆盖,有异味。
2.关于“打过12369,没人管”问题。与举报人反映情况有所差别,2017年7月16日,平原县环保部门曾接到过关于上述问题的12369信访投诉,并进行了排查。据参与排查的执法人员反映,信访人提供的地址不详细,拨打信访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走访群众也未得到有效线索,造成信访人反映情况无法调查。
3.关于“2016年平原县环保局下了通知处罚10万块钱,但是没有落实”问题。经核查,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2016年9月28日,平原县环保部门对炉渣贮存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有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未设置高于料堆的围挡等问题,环保部门依法对经营人王某处以2万元经济处罚,非举报人所说10万元。由于当事人未按期缴纳罚款,2017年4月10日,县环保部门又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但当事人仍未按期缴纳罚款。2017年7月25日,县环保部门依法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7年8月14日进行了行政裁定。是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立即对固体硫酸铵进行处置,将硫酸铵运往聊城复合肥厂进行加工利用,8月21日下午已全部清送完毕。
2.对硫酸铵存放现场进行清理。安排罐车对场地污水进行清收,运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调用土方对场地进行平整,8月21日下午整治完毕。
3.对未缴纳2万元罚款的问题,平原县法院将按法定期限执行。
4.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1
人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开小学北面玻璃厂烟囱排烟,8月15日向督察组反映过,第二天排烟量减小,19日下午排烟量恢复。市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已对该厂进行检测,各项都达标;搬迁使用的土地等待批复;企业正在准备搬迁的前期准备。举报人担心搬迁遥遥无期。建议德州市领导实地查处。德州市 大气
该案件与第5批编号551案件重复。2017年8月21日中午,市长陈飞专门听取了关于振华装饰玻璃公司搬迁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明确要求,目前企业已经被居民区包围,应该尽快推进企业搬迁,并责成分管副市长及经信委尽快就企业搬迁政策和用地等问题形成具体工作方案。
2017年8月21日下午,开发区环保分局立即从市环境监控中心调取了8月15日至21日在线监测数据并现场核实,一窑三线8月15日至21日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排烟量变化规律不明显。8月19日数据在正常范围内,排烟量变化不明显。
8月22日下午,副市长范宇新进行现场调查。 8月23日上午,市长陈飞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并与企业负责人就搬迁工作进行了座谈,未发现该公司有冒黑烟及刺鼻气味产生,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正常。陈飞市长明确要求,企业要尽快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确定搬迁建设方案,并要求企业在搬迁前,严格按照环保各项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如出现环保违法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市政府及开发区要帮助企业做好搬迁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底关停现有厂区,实现搬迁。是处理类别同受理编号551号案件
市政府及开发区将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搬迁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底关停现有厂区,实现搬迁。
1.对接企业。帮助企业聘请专家,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同时,加快申请土地审批和搬迁政策的确定,全力以赴加快搬迁进度。
2.做好巡查工作。宋官屯街道安排属地网格员做好24小时值守工作,全时全程监督冒黑烟现象。
3.加强故障排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故障排查和易损件的储备工作,一旦发生设备故障,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抢修,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问责情况同受 理 编 号551号案件
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三十里铺西村建的商品楼违反规定打了1000多米的取暖井。同时反映该商品楼楼群里污水随意排放到庄北。德州市水、其他
1.取暖井问题
该项目为黄河涯镇三十里铺社区两区同建项目,主要内容是合村并居,集约土地,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地热井于2016年8月建成,深1560米,未取得审批手续。该条问题属实。
2.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该小区建筑面积共计3万余平方米,目前入住村民120户,沿街门市90户,共计700余人,日产生污水45方左右,楼区内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t/d)处理后排入东侧池塘。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经检测,污水处理站进水COD95mg/L、氨氮28.5mg/L;出水COD23mg/L、氨氮0.12mg/L,东侧池塘COD42mg/L、氨氮4.42mg/L,均达标。该条问题不属实。是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根据德州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尾水回灌的通知》和《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将德城区列入试点县市区。经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核查,该社区并不在地热资源规划范围内。对此,已责令黄河涯镇整改。同时,参照试点县市区标准,申请将该社区纳入德城区试点范围内,采取回灌技术,利用地热资源解决群众冬季采暖问题,防止次生污染。
对2名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德州市平原县车站路老土产家属院内有一个公用垃圾池,居民生活垃圾、周边饭店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此处倾倒,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德州市大气、水
该案件反映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垃圾池位于平原县车站路老土产家属院入口道路北侧,因该垃圾池属敞口式垃圾池,且建设时间久远,现已破旧,造成周边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积液外流,散发异味。是责令改正、约谈
1.快速整治现场。 2017年8月21日下午,平原县有关部门调集机械车辆,对原破旧垃圾池进行了拆除,对池内垃圾和现场污水进行了清运,将垃圾池同步更换为密闭式垃圾箱。 2017年8月22日上午,对垃圾池及周边地面进行了全面硬化。
2.抓好排查整治。从8月21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类似废旧垃圾箱联合排查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将对群众影响降到最低。
3.强化日常管理。责成县城管执法局继续加大对保洁员的培训教育,加大垃圾清理频次,由原来的一天一清改为一天两清,做到垃圾无积存无异味。
4.已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淄博市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内的“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渣不处理,直接装在大桶中放在仓库里,欺骗环保局说是产品,县环保局不知为何原因,就是不深查,据说最后拉到老板老家空房子底下的空窑洞里。最近该公司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拉废渣回来生产,生产完的废渣继续藏起来,属于严重的固废转移,德州那家工厂老板以前被查过,但是德州市里有人,没有受到制裁。德州市 固废
1.关于“最近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拉废渣回来生产”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中间人——天津久日化学公司姜某某,以1500元/吨的价格转卖给其朋友王某某31.47吨苯基二氯化磷(共收到王某某汇款46050元),由王某某销售给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的苯基二氯化磷为生产阻燃剂的中间产品,并非“废渣”。该产品在该公司营业执照上允许生产经营的范围内,除部分出售外,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阻燃剂(成品)。
2.关于“该工厂老板因为德州市里有人,没有受到制裁”问题,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法人代表柴某某,2002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了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先后任宁津县政协常委、宁津县人大代表、德州市政协委员,现任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亲家杨某某,曾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现已退休。经查,柴某某在德州市无副处级以上直系亲属。该工厂老板以前被查过,2015年8月份,宁津县环保局接到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网上投诉(编号:〔鲁环网201508183978〕),反映常兴公司超标违规排放有毒气体与有害废水。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信访与事实不符。因此,未对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等制裁。否
淄博市 固废
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青县台湾工业园,5000吨/年磷系阻燃剂项目经市局审批,2013年1月24日验收后正式投入生产。主要原料是三氯化磷、三氯化铝、苯、三乙胺盐。主要产品是苯基二氯化磷(BPD)。主要工艺流程:(1)苯、三氯化磷、无水三氯化铝发生傅-克反应后加入三乙胺盐解络合,静置分层。 (2)下层液蒸馏提纯为产品苯基二氯化磷,上层液蒸馏后产生三氯化磷、苯、三氯化铝、三乙胺盐络合物。(3)上层液蒸馏后获取的三氯化磷和苯回收继续参与主产品的反应。(4)上层液蒸馏后获取的三氯化铝和三乙胺盐络合物加入氢氧化钠水解后产生氢氧化铝和三乙胺盐。 (5)氢氧化铝作为净水剂外卖,三乙胺盐作为原料回收再用。
1.交办件中提到的所谓“废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化工产品中间体(简称中间体,主要成分:三氯化铝、三乙胺盐络合物),即上述反应流程⑷中的原料,约7640桶;另一部分为标准化危废仓库储存的30.62吨危险废物。该企业自2012年试生产至2017年6月,共产生8760桶“中间体”。前期,因副产品氢氧化铝市场不景气一直未进行水解提取,随着市场行情好转,2017年4月至6月期间水解消化处理了1120桶“中间体”。2017年6月30日,因该企业异味整治不到位,县环保局责令其全面停产整治。目前约有7640桶“中间体”全部存放于企业厂区仓库内。企业自生产以来共产生危险废物96.15吨,其中已规范转移65.53吨,剩余30.62吨全部暂存在标准化建设的危废仓库内。
2.高青县公安专案组到企业法人的老家张店区南定镇进行调查取证,未发现老板老家空房子底下有空窑洞,也未发现存有“废渣”。
3.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和11月17日,两次通过中间人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购买了31.47吨苯基二氯化磷,进一步提纯销售,也就是投诉信反映的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公司拉的“废渣”。经宁津县环境保护局核查,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生产的苯基二氯化磷,是其经营范围许可之内的产品,营业执照有明确标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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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