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们在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严把“入口”,确保党员质量。我们在严把重要节点的基础上,突出抓了“三项制度”:一是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 “两推”制。各单位党组织提交上报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前,必须召开“两推”会。二是党委审核审批制。重点审核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经过“两推”、本人态度是否端正、单位评价意见是否贴切等。坚持“六个不发展”,即质量不高的、程序不严的、临时动议的、违反规定的、问题不清的、动机不纯的。三是全程责任追究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二、畅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去年下半年,平原县在乡镇开展了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效果很好。今年上半年,我们选择5个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开。一是明确不合格党员标准。制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共11大类28条具体表现,从政治态度到言行举止,从履职尽责到缴纳党费,从工作圈到生活圈,都尽量涉及。二是区分情况慎重界定。主要区分“四种情况”:把制度不落实同党员主观上不愿参加区分开来;把思想跟不上形势同不讲党性原则区分开来;把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参加活动同长期消极落后区分开来;把有正当理由没有履行好义务同无故不完成组织分配任务区分开来。三是严格程序操作。主要有10个环节,包括排查摸底、确定调查对象、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工委初审、组织部门备案、组织谈话、党支部会议决定、工委审批、宣布决定等方面。□平原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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