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静 杨海峰 通讯员 霍昌民
这个国庆假期里,家住城区的陈桂兰一家很忙碌,把东西分类、打包,作着搬家前的准备,不亦乐乎。就在节前艺术中心举行的第三次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上,她分到了一套75平方米的新房子,这几天在县房管中心住房保障科办理完手续,马上就能领到新房钥匙了。
陈桂兰今年73岁,患有脑梗死,行动不便,儿媳患有糖尿病,老少4口之家蜗居在一套37平方米地势低洼的平房里,生活非常不便。
“真是做梦也想不到政府能给俺建新房子,政策还优先照顾俺分到了一楼,今年俺一家就能在新房里欢欢喜喜地过大年了!”提起即将入住的新房,老人不禁喜上眉梢。
在这次的廉租住房分配中,共有247户符合廉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合格家庭和陈桂兰一起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电脑摇号,搬进梦寐以求的新楼房,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此次房源全部为产权共有,位于北苑小区,按照平原县三房同建的整体规划建设,这是平原县继东苑小区、南苑小区之后的又一个三房同建小区。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人们逐步认识到,要想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仅靠商品化是不够的。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自2008年以来,平原县连续四年将住房保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扶持,在建设用地高度紧张的情况下,选取黄金地段、优质地块建设廉租住房,努力把保障性住房打造成群众的幸福之家。截至目前,平原县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达到160亩,面积8.76万平方米,发放租金补贴55万元,已建成1460套,正在建设的有625套,政府投入配套资金7500余万元。对于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县级城市来说,这个投入是巨大的,显示出县委、县政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心。
目前平原县已有836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上了干净、舒适、温暖的楼房,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已有783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了拥有自己住房的愿望。
据省住建厅的一份通报显示:2011年平原县保障房建设完成任务数的909.09%,2012年建设数量已完成任务数的775%,成为全省县级保障房建设的一个标杆。
一直在住在两间家属院里的吴先生没有想到不用找人,自己单凭摇号就能分上一套楼层不错的廉租房。他说:“刚开始,我都不知道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是房管所的人叫我补报的,我也没想过会中签。”
吴先生的“意外”正是平原县政府努力的方向。在廉租房分配上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摇号的家庭是通过本单位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合格,经县联合审查组调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老百姓心服口服。并形成了一系列的包括“人性化的评分标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严格程序”、“多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等在内的,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平原县按照“宜补则补、宜租则租、宜售则售”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创造性地实施了廉租住房产权共有模式。实践证明,这个模式从更大程度上满足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为德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发展带了个好头,积累了经验,得到市委的高度评价,作出将平原住房保障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的重要批示。
县里在对625套在建保障房加紧建设的同时,近期又在县城黄金地段集中开工建设公租房530套,多角度、全方位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实惠住房、温馨安家”的愿望。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些工程的实施,平原县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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