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德鹏 通讯员 关彩霞)近日,宁津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启动2019年“清廉干部”评选工作,旨在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倡廉守廉,全面建设廉政“绿色森林”。
本次评选鼓励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及县直各部门单位正股级以上干部积极申报。宁津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了详细评选标准,并列出“无所建树、自甘平庸”“本年度受到党组织诫勉或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等不得参与评选的8种情形。
据了解,宁津县纪委县监委还将在评选出的“清廉干部”中,好中选优、深入挖掘、树立典型,评定“清廉干部标兵”。“清廉干部”“清廉干部标兵”评选结果将在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年度评先树优、选拔重用的重要参考。“身边有榜样,就会有比学赶超。‘清廉干部’的评选过程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过程,能够让更多党员干部受到廉洁自律的感召,从而见贤思齐、担当作为。”宁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苏军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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