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 日,宁津县一男子对要求与前女友复合不成因爱生恨,失去理智蓄意报复,触犯法律,最终失去自由。
1月中旬,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女孩小李报案称:前男友王某与自己分手后,不仅总到单位对自己进行骚扰,还经常尾随或电话短信骚扰自己,甚至张贴大字报或纸片诋毁自己名誉,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对自己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民警接警后经了解王某与小李曾是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底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王某曾找小李复合,小李经考虑感觉两人并不合适拒绝了王某再次交往的要求。此后,王某就经常对小李骚扰,在小李车上张贴大字报诋毁其声誉,还经常到小李单位门卫室、办公室等地传播小李的谣言,诋毁其名誉,王某此举不仅对小李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也影响到小李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 1月31日,民警在宁津县某小区内将正要外出的王某抓获,经民警询问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赵琳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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