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臻 通讯员 尹岩)麦收期间,不少乡间地头都挂着“焚烧秸秆,蹲监坐牢”此类标语条幅,这句话真不是开玩笑。 6月12日,德州市有2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6月12日9点33分,宁津县宁津镇苑庄村麦田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是村民张某焚烧自家秸秆导致火灾发生,过火面积约2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宁津消防大队银河中队接到报警迅速赶往扑灭。
同一天9点30分许,临邑县孟寺镇刘钟楼村刘某在地里干活时,将点燃的烟头扔到地里引燃秸秆,过火面积46亩,损失约40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临邑消防大队恒源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2车12人赶赴现场成功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德州消防提醒广大农民:禁止焚烧秸秆,严禁在地头田间乱扔烟头,严禁儿童随意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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