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12月21日讯(记者孙文丽通讯员任云飞)12月2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德州市住建部门获悉,日前,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德州市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施工企业违规燃放行为,通报批评并录入诚信管理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及“管行业、管燃放”的原则,各县(市、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牢牢掌握《条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督导辖区内物业企业在服务的小区各出入口、物业管理用房、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标识和逐家逐户发放禁放一封信,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在《条例》实施前实现物管小区宣传发动无死角、全覆盖。物业企业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并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
建筑(含市政)企业及建筑(含市政)工地,在建项目工地要在大门口、建筑围挡及办公经营场所的显著醒目位置张贴禁放标识、宣传条幅,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放宣传。对施工企业违规燃放行为,通报批评并录入诚信管理系统。建筑(含市政)企业要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并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
此外,各县(市、区)要督导物业企业、施工(含市政)企业,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引导小区居民、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条例》规定,不在居住小区及施工现场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充足力量,强化巡查监管,主动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在负责的行业领域内形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查严管态势。
新闻推荐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敲定 经济总量进入全省第二方阵初步建成“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
建设美丽新德州建设活力新德州建设富强新德州中国共产党德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至17...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