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莹莹 报道
本报德州讯 日前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保障四方面提出10条措施,真金白银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开展企业发明专利“消零”行动,对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跟踪帮扶,向企业提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全链条的综合服务。围绕全市优势产业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评选,对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商标进行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贷款发放利率的20%由市级财政给予企业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中小微企业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25%予以补助,补助最高2万元;产生的保险保费按2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2万元。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机制体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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