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批捕到判决只用四天,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快捕快诉该市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被告人朱海被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省兴化市的朱海看到口罩销售紧俏,遂产生利用口罩骗钱的意图。他将自己多年不用的淘宝账号激活,在店铺中挂出从网上下载的 KN95及一次性医用口罩图片吸引顾客。
1月31 日,德州市德城区居民张某与朱海取得联系,朱海用从网上下载的口罩生产视频骗取张某信任,并谎称线上查得严,只能在线下交易。张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将3000 元口罩款转账给朱海后,2月1日晚,朱海将张某微信拉黑,张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月4日,朱海在江苏省兴化市被抓获。因该案系社会关注的涉疫情案件,2月5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指导并督促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追缴赃款并及时发还给被害人。
2月10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因前期指导有力、证据收集完备,11日,德城区检察院即以涉嫌诈骗罪对朱海作出批捕决定。
2月12 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德城区检察院立即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对朱海进行远程提审,提出精准量刑,联系值班律师为其阐明罪名和量刑依据,朱海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署了具结书。此举既严格落实了隔离防控要求,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当天,德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朱海向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做到快捕快诉,绝不让涉疫情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鉴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月14日,德城区检察院启用远程庭审,与德城区法院、看守所三方联动,运用速裁程序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实现了无接触、不见面庭审。
远程庭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并当庭发表了起诉意见,认为被告人朱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归案后被告人朱海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从批捕到判决仅用4天时间,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该案承办检察官、 德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崔吉凤说,“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违法犯罪都不被允许,想要趁着疫情肆虐进行不法行为的,一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高忠祥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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