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贺莹莹通讯员王鹏)近日,德州市图书馆发布公告,所有带押金的读者证将于2019年12月31日失效,请读者及时到馆办理退证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办理退证前请先归还所借图书,丢失图书的需要按照图书信息(书名、著者、出版社、ISBN号等)购买图书后归还,因各种原因买不到图书的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退证手续:
1、退押金时,请携带押金条、读者证前来办理。押金条姓名须与读者证姓名一致。退押金后,由读者证转为身份证借阅,借阅要求不变。
2、押金条或读者证丢失的,需读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替丢失的押金条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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