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橙》
宫子身材瘦弱,只要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回水瓶座老家。
在这类风格的作品中,只存在着一种意义上的低劣之作,即在艺术风格上毫无创造力的作品。
最近,伯吉斯臭名昭著的小说《发条橙》又出了未删减的新译本。在重新阅读的时候,我并不确定原来被删减的部分是什么,因为对这么一本书来说,删减些许内容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无非是去除一些极度令人不适的内容,保留那些稍微令人不适的内容。
这本小说的风靡大概要完全归功于电影,不过,我身边的库布里克影迷也和我说过,他唯独不喜欢《发条橙》。我问为什么,他说,看到电影前半部分那些为非作歹的行为,就有些受不了了。当然,对于这些片段我能装模作样地说出许多辩护的言辞,例如野蛮与文明之间形成的美学张力,用极端情景讨论的自由问题。但我还是想说,从一开始,我就不是带着忍耐和疑惑的情绪去观看《发条橙》的前半部分的,那几个异装癖少年行凶作恶的片段很吸引我,道具设计极富想象力,他们疯疯癫癫的行为令人着迷,即使没有后半部分的人类改造计划,我依旧会觉得这电影的水准绝对优异。这就好比一个人如果喜欢看《德州电锯杀人狂》的话,他喜欢的一定是中间的那些血腥场景而不是最后云消雾散的部分,恐怖片的道理也是如此。有谁看恐怖片只是为了最后的驱魔和让古宅恢复光明的结局呢?
类似极端、肮脏而恐怖的场景出现在文学里,就会带来一些争议。因为一本书无论描写何种内容,它最后的目的似乎都一定是具有积极含义的,书籍不是纯粹的娱乐品。(对此,一个可行的处理办法是,给这些书籍统统打上一个“邪典小说”的标签,摆在某个分区里。但这对文学来说又很不公平。)我又想起了小说《猜火车》里的片段,那个男孩伸出手去全是粪便的马桶里捞毒品;想起了安吉拉·卡特的小说里,踩着一个男人被斩断的脖子,血汩汩地冒出来,绿色的苍蝇漫天飞舞。要是有人单独拎出这么几个片段来问我,这些文字为何经典,我也道不出来。这种审美趣味的确是因人而异,不能强求,毕竟,即使那个如今被称作伟大评论家的哈罗德·布鲁姆,在第一次阅读《血色子午线》的时候也被里面剥头皮的场景吓得屁滚尿流,直到后来,他在大学里熏陶出了足够的理性,才敢回过头去重新把这本小说界定为“西方正典”(虽然他给出的依旧是个很混账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像莎士比亚)。反之,我也在大学里遇到过“天才读者”,当时我借阅了一本莱昂纳德·科恩的《美丽失败者》,这本书里到处都是露骨的场景,有个舍友从我桌子上拿起来只翻了一页,然后就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说——这可真是一本好书啊。
以上趣谈或许能证明,类似带有肮脏意味的作品终究也是人类的一项审美需要。如若用严肃的方法去阐释的话,其中的许多作品也有深意,例如《发条橙》,这本小说设置了两个极端的处境来让我们直视自由这个字眼的意义,马丁·艾米斯的《伦敦场地》运用色情描绘镀金社会的腐蚀堕落等等。另外,无论文学——包括电影、绘画、音乐——描述了什么,它终究是一项美学加工。文学与电影里的凶杀镜头和现实里的凶杀现场绝对有天壤之别。当然,前者很有可能使用极为夸张的手法,将令人不适的事情描写得更加不堪入目,以至于反而具备了一种艺术强度,例如卡特可以把血腥的一幕写成超现实主义,在以极简句子裁剪屠杀场景方面,也没人比得过科马克·麦卡锡。在这类风格的作品中,只存在着一种意义上的低劣之作,即在艺术风格上毫无创造力的作品。
至于许多人忧心忡忡的“教唆”作用,包括担心人们读了《洛丽塔》就会去性侵,读了《裸体午餐》就要去吸毒,读了《发条橙》就要四处寻衅滋事等等,这些完全可以是他们不喜欢这些书的理由,然而这额外的担忧纯属无稽之谈。很多情感都是人们内心真实又不愿展露的一部分,这些作品给了它们一个直面的空间,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作品总是能用强劲的生命力冲击着这个在文明中不断僵化的社会氛围(前提是它们一定要是真挚的)。若真论有害性,相比之下,一个温驯的哲学或社会学概念,却有可能在执行者那里造成更现实的悲剧。因为艺术的本质终究还是用不同的风格体验世界,它的所有狂放不羁都诞生于直觉与内心。虽然在人们逮捕枪杀肯尼迪的凶手时,发现他是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狂热读者,但这里真正的逻辑是一个凶手喜欢读塞林格,而不是读塞林格导致他成了一名凶手。否则,《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者们足以组成一支古往今来最庞大的、绵延不绝的邪恶团体。那还有谁敢去图书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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