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记者刘潇)2月20日,记者获悉,针对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随着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逐渐重视,形形色色的保健品开始进入大家的视线。“目前,有许多不法经营者抓住一些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渴求健康长寿的心理,以专家讲座、名医坐诊、患者实例等方式忽悠消费者购买其夸大功效的保健品。”据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特别是像有这样的情况,“保健品”冒充药品包治百病,冒充专家会销、义诊、推销“保健品”、“保健器材”、“保健服务”,欺骗消费者的乱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保健品不是药品,保健器材不是医疗器械,不能治病,日用品不是保健器材,更不是医疗器械,没有保健功能。”该工作人员说,同时在购买时要选择正确的消费渠道,治病要到正规医院,购买保健品、医疗器械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购买,不要去非法网站、会销、酒店等地购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时要正确识别产品和服务。保健食品会有俗称“蓝帽子”和国家批准文号,医疗器械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标识齐全、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根据相关要求,其标准定义为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该工作人员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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