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6日讯(记者刘潇通讯员苏峰)1月16日,记者从德州市救助管理站获悉,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全市从即日起启动寒冬救助工作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开展。主要针对各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重点做好寻亲送返、生活照料、冬季取暖、急病救治、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为弱势群体“兜底线,救急难”的重要作用。
专项救助期间,救助站成立了“寒冬送温暖”救助小组,对各类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劝导、劝其返乡或进站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救助劝导、劝其返乡,并免费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品,发放印有德州市救助管理站地址、乘车路线、热线电话的“爱心救助卡”,并建立工作档案。
而对接受救助、身源清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受助人员,提供返乡凭证和救助物品,自行返乡;对接受救助、身源清楚、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受助人员,由工作人员护送返乡;对确实查找不到身份的流浪受助人员,予以安置。
与此同时,市救助管理站将强化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健全完善协同救助工作机制,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送定点医院救治;对以乞讨为名实施诈骗、强讨恶要、滋扰他人等违法行为的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或通知公安部门,按照“先治安、后救助”的原则依法处置,通过部门联动配合救助机制,做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
此外,如果市民一旦发现真正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时,及时拨打110报警,请公安民警引导、护送其至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及时拨打120通知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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