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乐通讯员 王哲)记者从德州市主要供热企业获悉,今冬取暖缴费已陆续开始,价格没有变化,报停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据了解,今年取暖费价格仍执行市物价局德价发【2008】第101号文件,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每平方米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每平方米15元。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德州市供热从11月15日开始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因此各供热企业将报停截止时间定为10月15日。 10月16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用户的报停业务。
据悉,今年各供热企业均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合理设置取暖费收缴点,充分利用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收费,为广大用户缴费提供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的用户必须现场办理,需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所属供热企业客服中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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