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8月2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深化价格“放管服”改革,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德州市启动了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在切实落实电网企业清费政策方面,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德州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要求供电企业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开展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相关工作。
此外,德州市还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要求转供电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交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非直抄用户各分表电量抄表时间、电费收缴周期应与总表保持一致。转供电单位应定期向全体用户公开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同期非直抄用户电费收费清单,公示周期原则上应与总表电费缴费周期一致。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德州市将适时开展对国家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及减免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政策情况调查,规范电网企业的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认真受理电网企业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方面的价格投诉举报,对反映集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转供电单位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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