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破解“落实难”“执行难”顽疾,德城区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创新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实行“2+N+2”督考工作法,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工作法实施以来,对纳入全区督考事项推进不力的,启动量化预警4次,下发量化预警通通知单27份,预警干部36人次,其中镇街、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4人,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为解决督、考脱节难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德城创新督查考核的运行方式,综合督查的督促职能和考核的导向职能,实行“2+N+2”工作法。其中,“2”代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N”代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其他为推进全区重大事项而成立的专项工作机构;“2”代表区量化预警办公室、区考评办公室。“2+N”督查机构主要负责全区重要事项督导检查,“2”量化预警办和考核办主要负责督查结果的奖惩运用,将督查结果与干部监督量化预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寓督于考,以考促督,推进工作落实。
德城区针对当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其他为推进全区重大事项而成立的专项工作机构督查推进方式不统一的情况,“2+N+2”督考工作法对督查方式进行进一步规范,制定统一的督查程序和方式。对业务职能任务、常规工作、上级领导一般性批示交办事项等实行常规督查,通过采取台账管理、实时交办、反馈通报等形式,加大盯办督办力度,确保任务随交随办、随办随结、随结随消;对全区重大阶段性工作实行限时督查,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根据时间节点限时督导,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的,下发督查通知单,再次明确完成时间,强力督导跟进,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督考联席会议,总结研究一个月以来的督查工作,形成督导合力,推动区委、区政府重要事项落实。“2+N+2”督考工作法实施以来,共召开督考联席会议3次,督考责任部门下发督办通知单30余份,纳入全区督考事项6项,提出督促整改措施15条。
“2+N+2”督考工作法打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惯例,形成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对督考工作中发现重要事项的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照《关于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争当德城发展排头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量化预警机制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德城区协同发展综合考评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提醒约谈、通报预警等梯次性问责措施,并将督考工作情况纳入全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赋予较高权重。根据考核情况,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干部任用挂钩,是文明单位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李红臣(作者单位:德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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