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艺通讯员詹洋)6月15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德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近日启用运行,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存量房买方可先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完成后转划给卖方。“二手房交易无法做到‘一手钱一手证\’即时交接,部分市民在交易时常常出现‘买家不敢先付款、卖家不敢先过户\’。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的建立,可规范交易双方的买卖行为,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是一项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安全制度。市房产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德州分行、建设银行德州分行合作,建立第三方交易资金监管平台,由银行代管代付交易资金,市房产管理中心对资金交存和划转进行监管,相当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引入“支付宝”模式。
市民在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买卖双方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进行资金监管。如需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买卖双方需签定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把监管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待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完成后,监管资金直接转入卖方账户;在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前,双方协商撤销资金监管或者房屋无法办理登记过户的,双方共同申请撤销资金监管,监管资金将退回买方账户。
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交易资金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将随本金划转,按人民银行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如交易完成利息归卖方所有,如交易撤销利息归买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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