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记者刘潇通讯员王培培)1月2日,记者了解到,德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8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将2018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事宜做出通知。同时,通知还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
具体寒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18年2月3日至3月3日(农历2017年腊月十八至2018年正月十六),3月4日(农历2018年正月十七)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至3月3日(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五至2018年正月十六),3月4日开学。
而暑假具体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为2018年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同时,严禁学校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各中小学校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假期安排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此外,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德州市教育局将在假期组织督察组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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