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12月22日,记者在市物价局获悉,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元。
由于上游天然气企业上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做好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工作,按照现行价格政策,自12月16日起,市物价局确定将三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元,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同时,要求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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