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赵海天徐振东)“太谢谢法院人民调解员了,要不是他们,我们多年邻居感情怕是难以挽回了。”近日,家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的张某和刘某来到经开区法院,向该院人民调解员赵云良、赵连君、张金岭表达谢意。
张某和刘某是同村村民,两人私交甚好。几个月前,刘某家的十几亩玉米地到了收获的季节,由于面积较大,刘某需要提前用收割机清理出一条路,把地里的玉米运出去。于是,刘某找到张某帮忙。
然而,张某在驾驶收割机开路时,突然发现玉米地里还有一位老人,他连忙大声呼喊让对方躲开,可由于距离太近来不及刹车,最终还是将对方蹭伤。张某下车后才发现受伤者是刘某的母亲。
原来,刘某的母亲听力有些障碍,所以没有听清张某的呼喊,张某赶忙将其送往医院,并为刘某的母亲支付了医药费。可没过多久,刘某找到张某,再次要求其赔偿8万元作为后续费用。
张某觉得自己十分冤枉,他认为是刘某要求自己帮忙,且又是误伤,为啥要自己赔这个钱?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刘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纠纷双方是同村邻居,经开区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并联系人民调解员赵云良、赵连君、张金岭劝说张某,对他从情理和法理方面进行教育。然后,三人又劝说刘某,让刘某换位思考,是因为自己疏忽,没有告知张某玉米地里有人,最终导致意外发生。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张某同意对刘某进行相应赔偿,两人到经开区法院办理了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经开区法院通过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此外,该院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农村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推广人民调解员、和事佬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做法,支持他们利用情、理、法等调解民间纠纷。截至10月底,该院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12件,调解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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