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路龙帅通讯员高忠祥)无证驾驶遇到交警,拒不接受检查并开车将交警拖行400余米,在公路上演了一出“速度与激情”。近日,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捕逮捕。
9月15日,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陈亮在德州北高速上口检查车辆。无证驾驶的王某心存侥幸,当开到离交警还有20米的地方,陈亮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这时,王某把车玻璃摇到底,没有停车,从陈亮身后突然调头,猛地一踩油门想逃跑,陈亮用右胳膊架在王某的车框上,王某索性直接开车拖着陈亮继续前行。在拖行过程中,王某右手抓住方向盘,左手压在陈亮的手往外推搡,罔顾陈亮的生命安全最终将其推下车并逃逸,致使陈亮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伤情系轻微伤。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某19岁,河北人,事发时系送女友回家,拖行交警过程中,女友被眼前这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多次劝王某停车未果。
案发后,警方多次劝说其家属,让王某投案自首,但是其父母表面配合实际却拒绝让其自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12月初,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其批捕。
据记者梳理,近年来此类案件时有发生。2015年09月02日,闫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对行例行检查的民警大打出手,造成交警刘某轻微伤。2016年2月13日,德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王某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被酒后驾驶的夏某朋友殴打,造成轻微伤。2017年8月29日,民警张某在处理酒后寻衅滋事时,被滋事人于某抓伤,特巡警大队辅警洪某也被咬伤。……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犯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此类案件,性质相当恶劣,犯罪嫌疑人严重侵犯了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公信力和威慑力,更置执法人员生死于不顾。这种暴力袭警,企图挑衅、妨害执法者依法正常执法的违法行为人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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