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东岩通讯员马少帅)11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改善德州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公安交警部门于11月4日起,启用监控抓拍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实行抓拍取证,依法处罚。
9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安交警部门已于10月上旬通过媒体发布了该通告,目前相关标志、监控设备已经准备完毕,11月4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实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
原需要途经中心城区的过境禁行、限行车辆可绕行G105、德上高速连接线、德上高速(去往S324、S391)、德衡和滨德高速(去往S281、新西北绕城线、G104)、京台高速等公路。禁止禁行、限行车辆由京台高速德州收费站驶入市区,需提前选择滨德高速德州北、德州东收费站驶入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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