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 夏津新闻 平原新闻 齐河新闻 临邑新闻 庆云新闻 宁津新闻 禹城新闻 乐陵新闻 武城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德州市 > 临邑新闻 > 正文

我需要为丢失的身份证承担责任吗?,我需要为丢失的身份证承担责任吗?

来源:德州日报 2012-02-24 17:56   https://www.yybnet.net/

临邑县张先生:我的二代身份证丢失后重新补办了一张,丢失的那张如果被别人非法使用,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记者调查:

据临邑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冒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新闻推荐

百日集中走访千余企业,百日集中走访千余企业

临邑优化发展环境出实招

临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临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我需要为丢失的身份证承担责任吗?,我需要为丢失的身份证承担责任吗?)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