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讯(李禄超 杨武贤)9月6日,临邑县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销售假冒伪劣商标卷烟的白某予以开庭审判,并当庭做出判决,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这是临邑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临邑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对该类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四快”方针,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9月初,共受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件,审结9件,涉案标的额达29.6万元,判处犯罪分子24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26.7万元。
同时,该院深入开展法官进厂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五进”活动,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公民的鉴别力。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巡回审判活动6场(次),当庭宣判案件3件,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官五进活动14次,受益群众达1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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