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刘刚)10月12日上午,乐陵市法院杨安法庭庭长王冲与书记员一行来到乐陵市花园镇辛庄村村委会,审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王某土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王冲特意将庭审活动由法庭转移到社区巡回办案,以案普法。
连日来,该庭不定期到辖区村委会开庭办案,并邀请村民旁听,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为建设诚信乐陵、美丽乡村起到促进作用,受到当地群众的积极肯定。同时,这也是乐陵市法院开展百场庭审进社区活动的一个缩影,通过活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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