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臻 通讯员 任云飞张大伟)“房子宽敞明亮,通了自来水,还有卫生间。 ”月4日,在平原县三唐乡曲六店村,岁的赵清志向记者夸赞他的新房子。他家的土坯房建于年,年久失修,房顶、墙壁的裂缝一指宽。一下雨,各处漏。他老伴、闺女患有精神疾病,儿子上高中。左腿残疾的老赵靠放羊养活一家人,没有积蓄,没钱重建。
今年6月,乡危房改造审核组的同志来到赵清志家,说改造危房,政府有补贴。赵清志动了心。申报、筛选、公示,旧房拆除、新房开建。 8月,赵清志搬进新房。
与赵清志一样,今年德州市很多农村危房户搬进了新居。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省里下达给德州市的年危房改造任务共户,到月底,全市开工户,开工率为.7%;竣工户,完成率.9%。
在危房改造中,德州市严格坚持“三最”原则:保障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最基本住房安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始终是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的对象。德州市要求,在危房改造初期,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核组,入户调查、建立台账,本着“谁最困难、最需要就帮扶谁”的原则,经过多次筛选和公示,确立帮扶户,有效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危房改造中,资金是难题。
按照德州市现行标准,修缮加固危房的补助不低于0.5万元;五保户家庭重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1.8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1.5万元,其他贫困户补助不低于1.4万元。这一政策有效缓解了特困群众自筹资金压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危房户,愿意改,报了名,却没了下文:没筹到钱。
为进一步破解“自筹资金”难题,各县市区想了不少办法。平原、乐陵、庆云等县市采用明确产权的方式,激发大家帮扶危房户的积极性。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思路,对无亲属、无劳动能力、有部分资金的危房户,由镇政府或村集体资助部分资金并协调施工队伍帮扶建设,产权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而对有亲属、无资金的危房户,由村里协调亲属出资帮扶建设,并享有房屋继承权。对无亲属、无资金、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由乡镇或村里负责统一建设周转房,或对村集体闲置房屋进行修缮改造,供危房户免费居住。
乐陵市建起的周转房,每户平方米、一个小院、一个卫生间,工程造价2.3万元,政府补贴2.1万元,短缺的元由乡镇、村自筹。“没花一分钱,俺就住进了一室一厅的新房子,心里甭提多美了。 ”在乐陵市云红街道匡家村,今年刚搬进周转房的任丙林说出了危房户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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