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德阳 今日广汉 今日什邡 今日绵竹 今日中江 今日罗江
地方网 > 四川 > 德阳市 > 今日中江 > 正文

擅闯私人鱼塘触电身亡 钓鱼者承担主责

来源:德阳晚报 2019-08-27 08:49   https://www.yybnet.net/

擅自进入设有围栏的私人鱼塘钓鱼至自身触电死亡,近期,中江法院做出判决,死者曹某某承担大部分责任,中江某供电公司承担一定责任,鱼塘管理人田某不担责。

去年10月9日下午1时30分许,曹某某等4人擅自闯入一处私人鱼塘钓鱼里钓鱼,此鱼塘为田某承包,同时建有围栏,围栏上悬挂着写有“私人重地,禁止穿越”的标示。2时30分许,曹某某在钓鱼过程中,鱼线搭在鱼塘侧上方的10KV的高压电上,致其死亡。随后,曹某某妻子胡某某及女儿曹某将田某及中江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

同年10月25日,中江县永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4日,中江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对事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认定供电公司作为事发地高压线路的经营管理者,承担20%的责任为宜。

法院认为,曹某某在未征得鱼塘管理人田某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建有围栏的私人鱼塘内进行垂钓,自身存在过错,且曹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充分辨识周围环境,远离危险区域,但其无视危险,在高压线下钓鱼,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故曹某某对触电死亡的损害后果具有重大过错,中江法院认定曹某某自身承担80%的责任。

田某作为鱼塘管理人,在鱼塘周围安装了围栏,并设立了警示标志,尽到了安全警示义务,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张伟

新闻推荐

中江县启动建设烟花爆竹监测预警系统

(记者钟正有)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安全监管,科学有效地保障烟花爆竹的安...

中江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中江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擅闯私人鱼塘触电身亡 钓鱼者承担主责)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